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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共同买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现一方去世,房子该怎么分割继承

 02-07 18:59  悬赏 10  发布者:gdcsbc……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4)
婚前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妻子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贷款还清,妻子因病去世. 请问:
1、如果丈夫无法证明出了50%首付款,该房子应怎么分割继承?
2、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首付款也出了1半,该房子又该怎么分割继承?
问题补充:
在婚前拿到了房产证,产权登记在妻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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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89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08日 14时51分
1、无法证明共同出资的,房屋归妻子所有。能证明有出资的,只是出资不明的,则是共有。
2、妻子的份额属于遗产,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无遗嘱或遗嘱无效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7 19:12
你好,如果无法证明,至少该房婚后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有,依法分割后如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如能证明,则婚前首付部分作为妻子的个人债务,应予以返还,婚后部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分割后依法定继承。
追问:

那首付部分的房子增值部分不能分割吗? 其实这房子应该是共同房产

回答:

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12-02-07 20:25
1、属于女方财产,可以按照遗产来继承的;
2、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属于男方,另一半继承。
我的补充: 2012-02-07 20:25
一半属于男方。
回复时间: 2012-02-08 11:00
不能证明可能会按婚前财产处理
追问:

有婚内夫妻签字写的房产投资情况说明,首付款写明了我出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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