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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证问题

山东-日照 03-29 21:20  悬赏 20  发布者:wolf2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2009年7月买的住宅房,一次性付款,2010年3月份办理了房产证。同月,开发商集体办理土地使用证,预交2000元,大多数业主对此不能接受,有打市长热线反应的,回复为 1、契税土地评估价格3%(县财政收取   2、地税5元/户(各种税,在出让土地时御景园以预缴)3、土地评估费约300元/户(中介机构收取)     4、工本费33元/户(国土局收取),回复是否合理,不合理我们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应该怎么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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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30 11:46
不要光看收费数额和收费部门,要看是否收费的依据。
我们国家实行的房地一体政策,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同时取得该房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要交契税的。只交一次,约房屋价款的3-5%。如果办理房产证时没交契税的话,办理土地证交契税也没什么不对。上述第三项土地评估费,没有法律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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