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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我要求辞职,公司不批准,说如果走人要扣工资,没有签合同

广东-广州 06-20 18:02  悬赏 0  发布者:思思111 给我留言  回答:(1)
试用期是二个月,我是口头和主管说的,主管然后和老板娘说,然后他们说等招人招到了才能走,现在人招了半个月了,都没有招到,我想直接走人,他说要扣工资,必须要一个月,然后,老板娘就不理,我现在打算投诉,去哪里投诉,我要准备哪一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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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21 06:54
您好,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口头通知也行。不给工资你的话,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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