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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山西-太原 04-20 19:39  悬赏 10  发布者:woxian……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想咨询一下,原来我在山西方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就职期间,负责该单位与可乐公司生产线外包业务。由于可乐生产线外包业务的特殊性,所以需要雇用大量用工,尤其是临时用工,但是山西方盛的用工结算是按月结算,而我负责该业务期间需要雇用大量的临时用工,临时用工大多数都是做一、两天就结束,所以临时用工的费用结算相对比较麻烦。而我为了工作方便,所以自己在临时用工做完后,自己垫款与工人结算,然后每个月和可乐生产线负责人核对完用工工时后,拿回结算资料再与山西方盛结算。在我负责该业务期间一直以这样的结算方式持续一年,2015年11月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但是我于2015年10月时候的个人垫款,山西方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却找出各种原因不与我结算。(2015年10月其中款项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长期用工工资、一部分是山西方盛另一员工个人垫款、另一部分则是我的个人垫款,10月他们的工资、垫款都是我与可乐负责人核对完后报回山西方盛公司,长期用工的工资和另外一个员工的个人垫款都给了,唯独我的个人垫款这部分公司却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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