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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已过试用期,公司不予转正,要求延长试用期,如何处理?

 07-18 14:27  悬赏 0  发布者:淡定1109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2)
本人于2012年3月20日,进入该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6月19日。公司在2012年7月17日提出不能转正,并要求延长试用期1个月,理由为不符合公司转正标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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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8日 15时17分
公司做法违法
追问:

合同上注明了试用期时间,那过了这个约定时间是否为自动转正呢?

回答:

可以这么主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很有效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8 15:02
不能对同一员工使用两个使用期,当然两个使用期的时间加起来到还低于最长试用期6个月的强制规定。
追问:

合同上注明了试用期时间,那过了这个约定时间是否为自动转正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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