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罗雨晴  李仁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导入自诉程序

辽宁-大连 07-05 06:41  悬赏 0  发布者:王治家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董事会任命技术总监,没有解聘通知,按公司制度,至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在,我的工作成绩满足总监考核要求。
  解除合同前三年开始,公司支付工资仅1250余元,进入司法程序后,公司伪造了一份《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信》,此信太假,法官未敢认定,但一审法院以1350余元不低于大连最低工资标准为由判我败诉(其中含非工资的98元采暖补贴),这是被告提交的证据《2015年工资支付表》表述的。
  二审法院要更换一审的被告,我坚决抵制,提出法官回避后,离开法庭,二审按撤诉判一审生效。
  现在案子高法再审受理,我怎样导入“恶意欠薪罪”的自诉程序?向谁递交自诉状?高法的受理本案的法官?还是高法立案庭?还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05 08:21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