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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前一周无辜被辞退该如何维权

北京 07-28 11:25  悬赏 0  发布者:dbqmm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于2016年12月12日进入被申请人工作,职位:总经理行政助理, 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本人自工作以来一直勤勤恳恳、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认真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公司人事经理和行政经理空缺的情况下,申请人除担任总经理行政助理一职外同时被安排监管行政和人事部门的运作。正是在申请人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之下,确保了这两个公司重要支撑部门的工作正常运转。
2017年4月5日 申请人应总经理要求向财务和市场部负责人收集资料时,受到当众责骂和侮辱。 向总经理汇报后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原因是申请人因不参与总经理的贿赂及暗箱操作等行为而遭到其报复。 在4月28日,申请人突然被通知交接工作,内容包括交回公司文件,电脑,文具,印章,门禁卡,随后在未达成任何共识的情况下,在员工面前宣布申请人离开公司,同时指示行政部员工停掉申请人的门禁卡,更换门禁密码。 随后未经申请人允许私自更换了申请人工作使用的邮箱密码,剥夺了申请人的工作的权利。

接下来的日子,本人以微信及邮件及面谈等多种形式与被公司法人总经理沟通都收不到回应。  6月8日被申请人被叫到公司商谈工作事宜。面谈中,被一位陌生女士告知试用期未通过,其未能提供任何申请人在试用期违规的事实依据。本人了解到这位女士是来公司参加应聘人事经理候选人之一,其在面谈时未与公司签署任何劳动协议,也未曾出示过任何被申请人授予的委托书,根本不具备与申请人面谈的资格。此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上级负责人即盖斯特利瑞士总部全球运营官进行沟通。得到的答复是不要将公司的不耻行为曝光,等待公司处理。但至今未果。

本人在被无辜受冤,蒙受耻辱的几个月中,精神几近崩溃。因工作事宜思虑过度遭遇车祸,脖子和头部受伤目前在家休养。

请问律师该如何维权,如果仲裁该如何保证最大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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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28 11:35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7-28 11:42
可以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7-28 11:30
可以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7-28 11:30
可以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7-28 11:34
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并且赔偿道歉
回复时间: 2017-07-28 12:01
您好,建议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7-28 12:05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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