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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发放问题

浙江 04-28 18:29  悬赏 0  发布者:木头姥姥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10年1月28日顺产(该时间为年休假),产假从2月1日休息至5月2日。
在这三个月期间,单位的工资照发,奖金停发;在这三月期间的任何单项奖停发;另有社保发放的生育津贴。
需要咨询的是:我单位因2009年工资总额用尽,所以本应在2009年发放的部分奖金放在了2010年作为单项奖发放,明目分别为:2010年企业文化奖3000元,2010年绩效奖3000元,2010年一季度奖金补发10000元。(经了解,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没有设置奖金补发。)
请问律师:1、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不设置奖金补发,而单单设置一季度奖金补发,所以我只能得到该项奖金的三分之一,计3300元。请问我单位如此设置奖金明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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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30 16:25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付你的奖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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