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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安排工作,但以劳动者未工作为由,降低工资,请问该如何维权?

浙江-绍兴 09-13 10:32  悬赏 0  发布者:syjyf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2个月前因本人不服从公司不合理的处罚,公司以拆分部门为由,被免职,并要求办理交接手续,还声称称另行安排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后已过去2个多月了,公司未安排工作,还以本人未工作为由,大幅度降低了工资待遇.请问本人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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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3 10:33
马上申请仲裁
追问:

谢谢朱律师.我还想问:这个仲裁是否有时效?仲裁申请上应写清楚哪些内容?如果我因此提出解除合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现手上材料有:劳动合同,公司部门拆分通知,工资卡复印件.

回复时间: 2012-09-13 15:04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9-13 18:08
及时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3 11:05
单位属于无故变相克扣工资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9-13 11:21
公司属于变相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9-13 11:47
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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