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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关于经济赔偿

山东-青岛 10-26 07:13  悬赏 0  发布者:薛超灵 给我留言  回答:(7)
2010年12月进入公司 2012年7月1日毕业 2014年10月15日签合同现在2017年1月14到期 由于公司明年进行拆迁搬迁到天津,公司人力直接给按合同三年的三个月赔偿,并且说要不拿三个月赔偿走人要不续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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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26 07:22
如果合同到期了双方是有选择权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26 08:16
按合同约定的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0-26 08:19
双方是有选择权的
回复时间: 2017-10-26 07:24
自己选择去留。还有就是那叫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7-10-26 09:38
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到期后,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7-10-26 12:40
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工作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7-10-26 13:59
怎么对你有利就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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