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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纠纷问题

山东-济南 10-12 21:17  悬赏 0  发布者:yangnu……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2年7月19号与房主,中介签合同购买一套二手房子。房子面积是62.99平(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产生的面积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总房款是42万。中介说这个房子能测大,具体测大多少不知道,经过测量后房子面积是67点多,这是不加公摊的面积,中介说怕房主不愿意先不加公摊了。之后我们进行了网签,申请银行贷款的准备后,我们三方去房管局过户,大概一周后房管局通知房子要加上公摊面积才能下来我的新证,要求原房主去房管局申请重新测量房子面积。经过重新测量后房子面积是75.58平。房主不愿意了要求加钱,否则就解除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房主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为由起诉,在法律上能获得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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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2 21:33
你好,你们的合同是按照原来的房产证上的面积来计算的,这是合法的。既然你们约定面积以证书上的为准,应该依照合同的约定。积极应诉就是了。
我的补充: 2012-10-12 21:36
房改房的面积都不加公摊面积,商品房的面积都有公摊面积。你可以以公摊面积抗辩。加上,当然面积多了。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10-13 11:12
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10-13 12:26
不属于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
建议委托律师帮你积极应诉
要求按合同履行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
济南 杜万军律师
法律顾问 公益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14 15:02
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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