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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面租赁价格纠纷

湖北-襄阳 05-26 16:39  悬赏 20  发布者:133175……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你好:
    首先请允许我向你详细介绍下最近碰到的一个问题。
    我在2005年10月接手了一个门面房,付了转让费1万元给当时的经营者。
    2005年10月18日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房租为1100元/月,如果一次性一年一付就12000元/年。当时因为手上资金困难,只付了半年的,也就是6600元。过了半年后续交时,一次性给了一年的房租,也就是12000元。因为只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协商以后就不用签定合同了,我可以一直租。
    到今年,已经第5个年头,之前合作一直很好。可是就在我房租到期准备续交的时候,房东突然把房租从1000元涨到1600元。并通知我如果觉得贵就走人。
    补充说明:我这个房子在我们这一块,同格局的最贵的也就是1200左右,我同他表态,涨可以,但是不能没有规则,该涨的,我分文不少,不该多给的,我也不多给一分。但是房东一味坚持,还在房租到期的那一天强行锁我的门,后来民警过来协调才同意开门。之后他也没来找过我,同我很好的协商此事。房租我也一直没办法交。
    我想咨询贵律师,他这样的一个行为,关于租赁,租赁的价格调控,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我是否可以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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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6 16:45
没有书面约定期限的合同属于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他要涨价也没有什么不合法,这个只能双方协商解决,谈不成房租,恐怕只能解除合同了。
回复时间: 2010-05-26 16:58
没有书面约定期限的合同属于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他要涨价也没有什么不合法,这个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5-27 00:57
你们之间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方可随时解除,但应给承租方必要的时间寻找其他店面!
另外,租赁属于市场调控行为,以你们的合意为原则,协商不成,无法形成有效合法的租赁合同关系!
回复时间: 2010-06-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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