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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

 11-02 13:37  悬赏 20  发布者:gztxg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镇江 回答:(4)
我于2011年10月13日来江苏省丹阳市埤城镇一私营小企业【电镀厂】工作,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于2012元月前结束试用期.当时老板口头承诺自2012年元月起月薪八千。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曾经找过几次老板,他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签合同)也没有什么保险之类的福利,平时也不按月发工资,都是在员工没钱花的时候找老板支取,我们车间的工人都是这样.我今天被老板辞退时他只按每月六千结算,而且还要我承担工厂生产经营中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该这样申请双倍工资和补偿金...
问题补充:
我到当地劳动所寻求帮助,他们给我的调解方案是:6000和8000之间的差额2000,要我和我的老板各退一步,按7000结算,我认为这个不合理,不接受此调解方案,现在我该怎么做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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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2日 14时19分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若是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可以要求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的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2 13:51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1-02 14:12
注意搜集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工作证、工资单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回复时间: 2012-11-02 20:44
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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