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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

 12-15 22:10  悬赏 0  发布者:朱婷婷19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3)
今年12月14日单位老板通知我解除合同,让我交接工作走人,我并没有犯任何错误,合同签了2年,今年6月22日入职的,在我交接清楚工作之后,老板并没有即刻结算我的工资,说要到下个月与其他员工的工资一起发,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立刻给我结清工资吗?以及公司需要给我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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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5日 22时10分
您好! ; 
1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 
4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5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6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 ;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是2012年6月22日入职,公司2012年12月14日当天让我立即交接工作走人,合同签的是两年,是不是公司需要赔偿我半个月的工资加上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呢?以及试用期两个月没有交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或者折算成现金给我?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5 22:11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15 22:16
你可以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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