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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问题

广东-深圳 12-25 21:35  悬赏 0  发布者:杀出重围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自08年起已签订了两次固定期㒲同,巳符合签订无固定期的法定条件,已于本月20号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申请,今天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合同,请问这算违法终止吗?劳动法第十四条劳动者签订二次固定期合同,提出或者续签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我是这样理解的,只有公司给你续签合同才能签订无固定期,对吗?像这种情况能要求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2倍经济赔偿吗?有没法律依据或案例,请求各位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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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5 21:36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2-25 21:53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回复时间: 2012-12-26 09:29
属于违法终止,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建议保留好证据   详情请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26 10:04
合同到期是可以终止,但不用给赔偿金,只给补偿金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2-12-26 10:35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回复时间: 2012-12-26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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