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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云南-昆明 01-08 03:51  悬赏 0  发布者:myh565…… 给我留言  回答:(3)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02年参加工作,进入一大型国企A,09年8月停薪留职两年回到云南一家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任指挥部质检处副处长,至10年10月,该高速公路工程在建设到30%左右时因建设资金短缺被省外特大型国企B收购,原工作人员全部被解散。同时,国企B领导请我到他办公室(国企B任命在本项目的4位高层领导均在),对我说:“我代表B集团公司真诚邀请你加入到B集团公司来,成为我们中的一员,希望你能和我们一同努力将这个项目做好,我们不分彼此,今后都将成为B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元老,给你的待遇暂不变,等新的薪酬制度下来后按新制度执行,但保证不低于现在的收入......"这领导说了很多诱人的话,并承诺了很多,我想这么大的国企,能诚恳的邀请我加入,我也为了长远发展就答应了,还放弃了老领导介绍的其他项目月薪3万的项目经理岗位。劳动合同是3个月后(11年1月)才签的,合同上面期限只签了两年,合同工资为2500,当时我就去找管人事的领导问为什么这样签?他回答:”这只是个形式,不影响实际工资,合同期限都是按集团惯例来的,满后再续就是”。听了他的话就没有多想,国企不会骗人,何况是特大型国企。到11年6月份,我已两次找人事负责人商量能否把我原单位(国企A)的工作关系调动过来,他回答现在公司在云南这边暂时还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我说我原单位的两年停薪留职时间已快到期,这怎么办?后他建议我去辞职,反正这边也是国企,先把档案转这边人才市场,等云南分公司成立后就顺利转入公司了,我想也是个办法,于是就于11年7月辞去国企A工作,将档案转入昆明人才市场。由于个人工作踏实,领导交办了很多工程管理工作,独立或参与完成了许多重大项的工作内容。本工程建设接近尾声,公司还在大量招人,但于12年12月,我突然接到分公司领导签批的终止到期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且没有其他理由。一种巨大的受骗感油然而生,这和当初邀请我加入B集团的说法完全是两个概念啊!如果当初说明仅聘我两年的话,那我肯定不会留下,我也不会傻到辞去国企A的工作;就算假如留下也不是这个薪酬,至少也得年薪30万啊。现在成了钱没有挣上,连国企身份都被忽悠没了,损失巨大啊!
   请问各位律师,能否索赔个人损失?该索赔那些方面?我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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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08:36
个人选择,不能要求赔偿辞职国企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1-08 08:54
1、你与A企业有劳动关系,在没有辞职的前提下是不能与B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不然属于重复劳动关系。
2、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具体签订多久由企业来定,当然事先可以商定。合同到期企业可以不续签。其中原因种种。
3、作为一个职场“老职工”应该了解合约的严肃性和风险性,任何企业都不可能是“终身制”的。
4、据你叙述的情况,B企业只需支付你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个人损失”可索赔。
追问:

谢谢!这个劳动合同是劳动局的标准合同,与开始双方口头协议严重不一致啊,我虽是老职工,但确是第一次,难道口头承诺就不生效了吗?另外,我与国企B是2010年10月18日达成协议并同时开始上班的,直到2011年1月9日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啊,相距近3个月,且与原国企A的劳动合同于2011年7月1日才解除的。这个怎么定?请指教!

回答:

1、你的情况,当时与B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确的应该是签聘用合同),属于违法的,但过错方在你。
2、抛开前面的因素不说,B企业在你工作近三个月才签合同的做法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但是过了一年追溯期了,所以也无法主张你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11
你好,赔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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