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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2-16 14:52  悬赏 20  发布者:ailisi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松江区 回答:(3)
你好,我帮朋友咨询:
    因为经济危机,我所在的公司提出员工可以休长假(停薪留职),于是08年12月12日向部门主管请假,从08年12月25日到09年12月28日(09年1月29日上班)休假,主管批准并上传到公司的电脑系统(审核通过).
    08年12月15日上午公司人事部门发邮件说,被批准休长假的员工将被解除劳动合同.而我无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好象被欺骗一样,如过早知道休假就被解除合同,我是不会请假的.
     我是05年6月进公司的,我应该怎么做?支付赔偿的情况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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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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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12月16日 14时58分
 你应获得3.5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16 16:03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元工资补偿。
回复时间: 2008-12-29 00:41
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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