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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河北-廊坊 01-13 15:09  悬赏 0  发布者:Joey9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一辆摩托车车主醉酒横穿马路与我方货车“相撞”,其实质是摩托车主自己摔倒我方货车上,事故发生当晚,由法医提交了血样给办案民警成明,且在第七天向我方货车司机索要了1000元检验费。而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由成明书写,但并没有提及血样之事,把所有的责任全部划分给我方货车司机。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血样化验结果,最后才得知是成明摔破,毁灭了重要的证据。导致事故主要责任及所有经费赔偿全部推到我方货车司机上,实在无辜。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18号对这位成明交警工作失误进行通报批评。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副大队长当面向我们道歉,说他们的办案干警工作失误,把血样摔坏,但声明血样与责任无关!那么请问一下对于这种情况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血样与责任有没有关系?醉酒行驶摩托车车主和成明交警该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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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13 15:37
你好,请向上一级公安反映,有关和。
回复时间: 2013-01-13 15:55
你好,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另外,对于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1-13 17:10
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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