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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与遗嘱公证的问题

上海-宝山区 02-14 06:31  悬赏 0  发布者:terru2……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父亲在宝山有一处房产,母亲已去世。3个子女,现在父亲想把他的50%+母亲的12.5%(奶奶未做遗嘱)遗嘱给予我,来公证处做公证,但了解到如果父亲想把继承母亲的12.5%也一同作为遗嘱予我,必须先做继承公证,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是,继承公证必须继承人都到场,如果3个子女中,有一个子女不愿意做继承我母亲财产的公证,我父亲是不是这份遗嘱就没有任何办法来公证了,或者说只能公证他的50%来做为遗嘱给予我?假设如果也是的话,做了50%的公证,我父亲能不能自己立份遗嘱告知以后等双方百年后,母亲的12.5%也是归我继承,请问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补充:
是母亲未做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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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4 10:19
你的问题中有很多假设问题嘛,律师不回答假设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2-14 13:12
有的,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2-14 15:50
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带书。
回复时间: 2013-02-16 00:01
你父亲可以直接立下遗嘱请律师见证,不一定要做遗嘱公证。
另外与其费那么大劲办理,不如委托律师起诉继承。
建议你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可来电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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