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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20%个人所得税,买家不买房了,算违约吗?

广东-广州 03-05 15:26  悬赏 25  发布者:paul30……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我是有一套房子出售,有买家下了定金,去年签的合同,因买家社保未到一年,做了补交税单又过不了户(之前我并不知,中介也没告知),要拖到今年6月份过户。现在又出了国5条细则要加20%个人所得税,如果买家不肯出,不买了,算违约吗?定金是否得退回给买家!麻烦帮我解答一下!
问题补充:
合同条款中有这么一条:是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均由买方支付。如在签约后发生法规变更或新税费,则买卖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承担风险。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支付对方税费的,则由支付方承担。按这条款是不是说新规的这个税要买家付?这样子,如买家不肯支付这增加的税费,不买了,算违约吗?还是卖家也要负担这个税?我一直想过户,可是因买家一开始没达到购房条件,过不了户,要6月份才有社保一年。烦死了。各位老师帮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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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5 15:48
这要看双方之前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买方违约,则要承担违约金。
追问:

合同条款中有这么一条:是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均由买方支付。如在签约后发生法规变更或新税费,则买卖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承担风险。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支付对方税费的,则由支付方承担。按这条款是不是说新规的这个税要买家付?这样子,如买家不肯支付这增加的税费,不买了,算违约吗?还是卖家也要负担这个税?我一直想过户,可是因买家一开始没达到购房条件,过不了户,要6月份才有社保一年。

回答:

您好 上面约定的很清楚 “如在签约后发生法规变更或新税费,则买卖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承担风险。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支付对方税费的,则由支付方承担” 所以买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3-05 15:28
您好,应该不算
回复时间: 2013-03-05 15:28
这要看双方之前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买方违约,则要承担违约金。
  你的情况建议先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3-05 15:31
先协商,或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3-05 16:33
1、买家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增加的税费;
2、如果买家违约,您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另外,该细则何时实施及如何实施尚不得而知。如后续有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3-05 16:59
尽快过户吧,现在如何实施都不知道,考虑的有点早了吧
回复时间: 2013-03-05 19:48
目前来看是买家违约,新政出台后不影响原合同的履行。如新政导致不能履行可视为不可抗力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05 22:27
可以没收定金
回复时间: 2013-03-08 13:00
不算违约。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引起国家税费调整,当事人对税费的支付有明确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当事人对调整后税费的支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根据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主体。若双方对税费的支付作出约定后,又因宏观政策调控而发生税费增减的,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增减部分仍应按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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