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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教律师界的高手帮我计算一下让用人单位补偿社保费的金额数

 03-16 10:58  悬赏 10  发布者:2013的淡……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6)
本人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1年零7个月,用人单位没有给交纳社保,对于养老保险这一项,是本人全额交纳的。现在,本人与用人单位出现了劳动纠纷。仲裁用人单位时,想让用人单位补交养老保险这一项,是不可能的了,只能让用人单位进行补偿本人替用人单位交纳的那部分。那么,本人面临一个计算上的问题: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为:1589.16元。本人的月工资都超出了2011年和2012年的当地的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本人2011年全额交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为:3173.00元,2012年全额交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为:4264.00元,因养老保险保险费每年都在涨幅当中。在这里,想请教律师界的高手,能否帮本人计算一下,本人让用人单位补偿多少元的养老保险费?同时,本人在这里,忠心的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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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6日 18时10分
应当由社保部门核定。
追问:

向仲裁递交申请时,这一项怎么写呀?写的数额应当是多少?如果在诉求中只写上:从入职的时间到离职的时间,可以吗?最终结果让社保部门来计算,是否可以这样呀?

回答:

无法确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6 11:02
找社保局的人算。
追问:

那儿不会给计算的,本人不久就要去立案了,因最终请求的数额还没有计算出来呢?所以,就无法立案去?不过,还是谢谢您提出的建议!!

回复时间: 2013-03-16 11:05
你可以找律师面谈计算 这里是不会帮你算这个的
回复时间: 2013-03-16 12:24
1、社保缴纳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但每个身份证对应人只能缴纳一次,这一年半时间“本人全额缴纳”的原因是什么?
2、单位未缴可以补缴,但不能折现支付个人。如果“本人全额缴纳”的理由合理,则由单位相应支付补偿金,数额参考你“本人全额缴纳”的数额,按比例(单位缴纳部分)折算,而非按原先工资为基数。
追问:

那么,再请教一下:用人单位的20%是指每月本人工资的20%啊,应当与月工资有关的吧?可不可以这么算,我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依据:如:3173/12*(100%-8%)*月份(交纳)=某个数

回答:

需要了解你“本人全额缴纳”的原因是什么?

追问:

用人单位不给交纳的,因本人从国企下岗之后,一直都是自己全额交纳的??有问题吗?

回答:

“下岗”劳动关系有没有解除?
社保只能同时间缴纳一次。

追问:

从国企下岗时,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啊,事隔已有近十年了,这期间的十年全是自己全额交纳的,养老手册在个人手里的。现在的用人单位是私企,不给交社保的,所以呀,只能让用人单位补偿我替用人单位交的,本人不会折算呢,所以,在这里请求办过这样案子的律师帮忙呢?

回答:

所以我前面有说过,既然你自己缴纳了,单位不可能再缴纳的,尽管他违规本没有替你缴纳。目前这种情况下,即使仲裁可以处理,单位也不可能再重复缴纳的,按规定也不可以支付现金给你。如果可能,双方协商一个补偿标准。否则,你的案子仲裁处理不了,法院不能受理,最后交由社保处理,但是你已经自己缴了。总之,你的问题只能与单位协商。

追问:

谢谢你,能这么有耐心的来一一解答,祝你:好人一生平安!!

回复时间: 2013-03-16 18:56
申请仲裁时不用写那么细的,直接诉求补缴哪个时段的社保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3-16 22:40
保险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不用写具体金额。最终让监察部门协助核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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