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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超过两个月未签的赔偿问题

浙江-杭州 07-15 08:38  悬赏 15  发布者:vci4909 回答:(3)
我是08年3月份签的合同,两年制的,到2010年5月2号到期,但企业至今没跟我续签,请问我现在要求单方面解除,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还有,我劳动合同签的是五天制,从09年开始企业要求上六天班,企业没有支付任何加班费,最近问他拿,他说已经算到工资里去了,请问这种说法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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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5 08:55
如果方便的话,来我所所里咨询,或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7-15 08:58
您好,你在5月2号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就自动终止,如果仍然在单位工作,但是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单位支付的加班工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已经算在工资里,那么推定其没有支付过加班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7-28 07:09
可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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