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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问题

广东-广州 03-27 18:19  悬赏 0  发布者:黄必东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内江市隆昌县城里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房产公司发来交款通知书,有几项问题请你帮忙,第一点,买房签定合同写预计103.90平方,单价是3080.00元/平方,现在房产实测105.44平方,说还要补4743.2元给房产公司,想问这样合理吗?实测是这样测试,有谁做公正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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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7 18:21
单就补交房款是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3-27 18:50
实测是委托有一定资质的机构实测的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3-29 18:28
你好,一般房产实测都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实测的,法律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的。根据你提供的数据,目前没有超过3%,要求你补交是基本合理的。如果你对测量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对方提交结果进行核实,也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帮你复查。
陈律师关注你的心情冷暖,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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