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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工资问题

河南-平顶山 04-18 14:05  悬赏 0  发布者:高亚杰16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休产假之前工资是有: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现在休产假了,工资只发岗位工资,没有绩效工资,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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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9 10:08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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