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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交了定金,房租一分未付已使用一个月,现在坚持要我退部分定金不然不搬走

 07-27 11:05  悬赏 15  发布者:蒋维维20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宿迁 回答:(1)
本人于2010年5月10日购买新开发商铺一间用来出租,5月15号廖玲要求租用因还未开业双方口头约定从正常营业的日期开始算房租并且当日一次性交房租一年2万元,签合同两年,因廖玲提出先进行装修故交定金2000元后面在交房租18000元于营业当日一次性交清,本人写下收条一张,内容为:今收取廖玲定金2000元XXX2010年5月20日,但因为原定6月1日的开业日期延后到7月6日其中6月28日至7月5日为试营业故本人7月1日就提醒廖玲准备剩余房租但直至7月25日廖玲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迟交房租,在此期间还贴出转租信息本人从未干预,7月26日本人要求廖玲把店内货品拿走钥匙交还,廖玲提出他店内装修费3000元加定金2000元我至少退一半给他不然就不搬走,后其把商铺门锁上离开商铺(铺内放有部分货品鞋柜凳子等),本人报警后警察要我们自行协商或到法院起诉,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廖玲不接本人电话,请问本人能否以信息形式通知廖玲如果一天之内不搬货品本人将强行开锁并扔掉铺内所有物品?或者还有什么能够尽快解决这个事情的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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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27日 11时15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协商解决为好。当然如果实在协商不好还是可以依法起诉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十分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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