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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本人年初2月份入职一家企业上班,该企业实行计件制计薪方式

湖北-黄石 08-12 07:51  悬赏 0  发布者:wei230812psC 回答:(3)
各位律师,本人年初2月份入职一家企业上班,该企业实行计件制计薪方式,但是新入职的有三个月试用期,这个试用期期限未在劳动合同内明确约定,只是口头通知说明,在工时制这部分劳动合同写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合同期限一年,而实际上该企业实行的是12小时两班倒工作制,由于五个月过去仍未通知我转正计件,所以我一直拿的是4000元的基本工资,该企业提供的电子版工资单子上显示是4000元基本工资,这期间企业也没有通知我不合格被辞退或者已经转正拿计件工资,同岗位同事工资在八千以上月薪,又因我发生工伤企业与我协商后支付了我工伤赔偿款,我想问下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或者以试用期超法律规定为由而主张补足同岗位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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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3-08-12 08:44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4866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8-12 08:44
可以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23-08-12 18:06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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