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辞职报告已经交上了30天但是甲方还是不给与办理离职手续

浙江-台州 06-30 12:25  悬赏 20  发布者:18597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写明;乙方申请离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带好接班人,经甲方同意方可离职。我们的辞职报告是17号就已经到期了但是上级领导叫我们上班到30号,我们同意了。现在30号到了他们还是不给我们办理离职手续,并以各种理由称要取消我们的离职申请。我曾多次叫领导安排人到我的岗位接班但是领导没有同意现在就已没有人为理由不给与办理离职手续。而且25号已经同意我们30号做了一号就可以离职,我为此买了去其他地方的车票,他不给我们办理离职手续就是说给我们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该谁负责?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30 12:44
提前一个月离职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2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