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国有资产拍卖职工的安置问题

黑龙江-绥化 07-03 23:20  悬赏 0  发布者:风生水起80…… 给我留言  回答:(0)
政府和主管部门拟拍卖国有资产,在未召开职工大会的情况下在媒体进行了公示。目前职工就职工安置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把职工工资纳入财政开支范围。(原来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筹自支,工资很低。)二,如第一条不可行,那么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其中包括1,职工拖欠工资补齐。2,养老保险一直入到退休。3,职工工资每月按档案工资标准一直发放到退休。4,三险一金(除养老保险外)。以上均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 请问以上提的条件是否合理?是否有政策及法律依据?如果政府无法满足职工的上述条件,职工是否有权制止国有资产拍卖? 还要说明一点,目前企业并没有破产,还在经营且盈利(属于事业服务性收费性质),是当年政府机构改革的产物,现有职工全部都是当初随企业划分出来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东营
广东东莞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592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5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8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359
安徽 合肥
人气:12234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3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