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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请高手帮忙解答 非常感谢!

江苏-苏州 01-13 11:00  悬赏 20  发布者:jinli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朋友是2008/4/15去上班的 合格过了试用期 签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做采购方面的工作 公司是江苏张家港人开的私人企业,在苏州。最近公司没什么生意 正好老板有意转行做餐饮 我朋友就被派去做仓库管帐了 老板说哪里忙去哪里上班。我朋友也没什么。这样合法吗? 另外就是 合同签的是五天八小时制的 他们公司强制要求上六天班 也不说可以调休。这样一定是不合法 是吗? 
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因为 上周日(1/11)没去餐厅上班 老板说你事情没做好 叫我过去 我说事情已经交接给同事了,就不过去了。再今天去上班 经理就叫我离职 !!! 
应该自己提出去办理辞职手续吗?如果公司要让我离职 是不是应该请他赔偿呢?请高手帮忙解答 
另外就是 周六加班 没给工资没给调休(休假)的 可以请他补发这个工资吗?还有元旦也没放假 也可以让他发工资吗? 
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 是不是不合法呢?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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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13 11:04
不能去办理辞职手续,应当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辞退文件,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1-13 11:19
1、等单位辞你;
2、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应加在工作期限内,缴纳保险;
3、加班费应当支付;
4、应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解除,应加付一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1-13 11:58
单位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加班费用可以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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