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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病的职工单位应该怎么给发工资

陕西 07-12 14:25  悬赏 0  发布者:13443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老公是煤炭系统有31年工龄的职工,现在他得了尿毒症重症期,每星期做两次血透,不方便上班,请问他的工资单位应该怎么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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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2 14:27
你好,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医疗期满 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 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采纳。
追问:

你好,我老公他们单位组织的捐款没有给我们,也没人通知我们,我们可以走什么途径解决

追问:

你好,我老公他们单位组织的捐款没有给我们,也没人通知我们,我们可以走什么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12 14:35
应该给的,
回复时间: 2013-07-12 14:59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你好,我老公单位以我老公的名义组织了一次捐款,可是半年多没见过他们单位任何人给我们通知一声,钱也没给我们,请问我们可以走什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他的基本工资5500但单位现在每月发给他1500元,求帮忙,谢谢!

回答:

如果捐到了钱,你老公有权要求给付,否则有权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7-12 17:59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给出以下法律意见: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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