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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否以在合同期内离职为由把已发放的岗位津贴收回

上海-闵行区 08-16 23:02  悬赏 0  发布者:kantel…… 给我留言  回答:(3)
和公司签了一年半的合同,此合同内容是每个月发我300元的岗位津贴,合同里有表明如果在合同期内离职,之前发的岗位津贴要全数退还给公司。可我觉得不合理,因为我在任职期间已经做了这个岗位应尽的责任,不应该退还这笔钱。请问公司这么做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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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6 23:50
1、劳动合同此条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公司要回这笔钱没有法律依据;
2、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8-17 17:43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8-18 00:13
不应当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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