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店铺租恁合同

 08-18 13:40  悬赏 5  发布者:萧胜天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贵阳 回答:(1)
1、租期为3年。2、乙方必须一次性交足一年租金,先交钱后用房。3、乙方不租用是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中途转租他人,必须通知甲方参与转让。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4、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须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万元。问:现在乙方只租了10个月,通知甲方不租了。根据合同第三条是否可以终止合同而不赔偿2万元违约金。合同用赔偿违约金与用支付违约金有实质区别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9日 13时53分
如果乙方以及交足了一年的租金,此时甲方完全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即不退还租金给乙方。对于剩余的租期,如果乙方坚持不租了,此合同终止。因为第一条约定的租期是3年,但是第三条有约定了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2个月通知甲方)。关键是第三条没有明确乙方是在租期内还是在租期届满后如果不租了提前通知甲方。如果第三条约定的是乙方租期届满后不再继续承租的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那么此时甲方可以起诉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答的很到位!
评论者:萧胜天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8-24 00:42
答的很及时,也很全面。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797587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413
广东 深圳
人气:1368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