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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用水,楼下水涝,责任谁担???????

江苏-盐城 09-08 12:43  悬赏 0  发布者:ygnh8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住四楼(共五楼,2003年小区建成后及入住至今),近期发现厨房下水管道漏水。经找人凿开我家下水管道与公用管道连接处瓷砖查看,并放水试验,并非由我家下水管道与公用管道连接处漏水。后找五楼人家放水试验,立即有水自下水管道外侧漏进我家厨房。小区物管称:入住已超过三年,物管不对管道负责。我家找房屋维修中心人员来现场查看后,提出两个方案:一、我家从已凿开瓷砖处向上继续凿瓷砖,直至找到管道漏水点,再进行维修。二、将五楼下水管道外接(需要在钻孔)到室外的下水管道。但在协商过程中,我家不愿继续凿瓷砖,因为势必整个厨房装潢及安全性,五楼不愿钻孔,称影响房屋外观。
现在想向律师请教的是:对这种管道漏水,是我家还是五楼的住户承担责任,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该由谁来维修,费用谁但。有无具体的法律、法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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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8 12:51
五楼住户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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