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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行驶电动车撞到人了

湖南-株洲 10-05 16:45  悬赏 0  发布者:878408…… 给我留言  回答:(7)
正面行驶电动车撞到人了,当时路边有个公交车站,我骑电动车跟在一公交车后面走,那辆公交车下个路口是左拐我就想骑到公交车右边去,正好这时公交车左拐了我也右拐了。但公交车让开后居然前面两个人,与是我就捏刹车,但车还是撞上去了!幸好速度不快(当时公交车才起步)
送老人去医院花了600检查了发现只有点擦伤,但他要我赔1500
报警了!交警要我们自己先协商

我想问问我该不该付这1500
只是我觉得我并没违反交通规则,是他横穿马路,我出于人道主义可以付那600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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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5 16:45
由交警认定过错的
回复时间: 2013-10-05 19:53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05 16:56
您好,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您承担主要责任,则赔偿老人损失的60%左右,次要责任的话只赔偿老人损失的40%左右。因为老人只是擦伤,且花了600元的医药费,因此您应当赔偿老人的数额不会超过600元,老人要求1500元是于法无据的。并且,按照您的说法,老人是横穿马路,其承担主要责任的可能性很大。我个人认为您不该支付这1500元。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先不赔偿,让老人到法院起诉您吧,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应该不会高于600元的。当然,最好还是和老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法,毕竟老人是有过错的,您赔偿600元确实已经出于人道主义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回复时间: 2013-10-05 16:57
你好,你肯定有过错,建议赔了算了。
回复时间: 2013-10-05 20:22
建议先由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再根据定责协商处理力。
回复时间: 2013-10-05 21:50
按照实际损失支付医疗费即可。不过出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适当给点营养费吧。
回复时间: 2013-10-06 16:21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 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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