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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02-03 10:02  悬赏 10  发布者:joyces……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4)
想请教各位专业人士,公司发生合并新公司接纳原公司员工并继续聘用 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支付的补偿金是否需要分段进行,分成08年之前和之后的呢?另外这两个被合并的公司是在外省市,分别是广州和无锡,他们在08年前的赔偿金是如何作出规定的??

盼望各位五湖四海的律师前辈们能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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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03日 18时55分
合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原合同继续履行;其他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当面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和我理解的一样,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03 14:48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2-04 11:47
继续聘用,不要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解除合同要支付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2-04 13:30
继续聘用并且工龄连续计算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工龄不连续计算,之前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经济补偿不分阶段,按工作年限计算。
评论者:季炜斌律师
时间:2009-02-04 21:45
同意楼上律师的意见
评论者:权元律师
时间:2009-02-11 17:41
继续聘用,不要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解除合同要支付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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