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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间工资被克扣

 11-04 20:50  悬赏 0  发布者:李伟鹏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发375号令)的规定,参照省内其他煤炭企业做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集团公司研究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停止向工伤医疗期职工支付入井 保健 夜班津贴和加班工资。

 问沈阳煤业集团这样做是否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如果违反我们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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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04日 20时53分
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追问:

我问的是沈阳煤业集团这么做是否符合《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我们如何维权。

回答: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不知道你现在是否还在停工留薪期内?

追问:

是的,我在医院接受治疗,是停工留薪期内。我想知道沈阳煤业集团这样做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不符合我如何维权?

回答:

维权方式: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享受工作待遇。工伤待遇中包括停工留薪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不够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4 20:53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追问:

我问的是沈阳煤业集团这么做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符我们如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05 13:04
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追问:

我已经上苏家屯劳动局咨询了,劳动局说必须医疗期结束做完工伤定级在申请劳动仲裁。我想知道沈煤集团这样做是否违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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