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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暂不过户的买卖合同

内蒙古-乌海 12-13 10:57  悬赏 0  发布者:18004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打算买一个二手房,为了节约交易费用计划等到房屋满五年购房日期后在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如下订立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是否需要公正?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毛坯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售价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将房款全部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所有权证、原始购房合同等相关手续一并交付。
第四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因甲方不如实陈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关纠纷,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第三方负担处理义务,与买受人无关。
第五条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物权处分及附加任何物权、债权负担,不得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签定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抵押合同等。
第六条 该房屋现正被第三方租赁使用,租赁日期至2014年6月30日止。在租赁到期前甲方负责确保房屋结构无变化,房屋所附全部设施完好无损。租赁期内房屋结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解除购房合同,甲方负违约责任,房屋所附设施有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赔偿。
第七条 该房屋在租赁到期前,所发生的水、暖、电、讯、有线电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房屋租赁到期后,甲方需提供物业费、水、暖、电、讯、有线电视费等截止2014年6月30日的缴费凭证,确保无欠费。
第八条 房屋租赁到期后,乙方进行验房,确认房屋无问题且物业费、水、暖、电、讯、有线电视费等无欠费后,乙方交付甲方人民币两千元整。
第九条 在该房屋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时,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时所需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过户通知七日内,未予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则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甲方不得以经济上涨,房价过低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被政府征收,政府给予一切补偿权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过户之名要求享受相关补偿权益。
第十二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以及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则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另行赔偿所付房价款的20%的赔偿金给乙方。乙方违约的,应赔偿所付房价款的20%的赔偿金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起诉至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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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2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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