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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名义上的户口办理费用必须支付吗

北京 12-16 11:42  悬赏 0  发布者:yirumo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和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三年海外服务最后两年是国内,合同签订于2010年。到今年2013年8月,我的海外3年任期已完成,回国后公司给我安排的岗位是国内岗位,但是这个岗位也是长期在外出差的,所以我不想去了。我在今年11月份提出辞职,现在公司让我赔付5万元北京户口办理的相关费用(我入职后公司给我办理了北京户口)。关于户口一事,我签了“本人同意在公司解决本人北京户口的前提下,与公司签订5年劳动合同,以及本人提前解除合同所需缴纳的5万违约金。”                                            
1.请问这5万的违约金合理吗?我是必须支付吗?           
2. 公司现在跟我谈让我分期支付这5万的违约金,在支付第一笔费用后写下欠条支付余款。这个欠条有法律效益吗?      
3.我不愿意支付这么高的费用,有什么办法吗?           
4.在我提出辞职1个月后假若双方还未达到一致意见我可以去别的公司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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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46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主张减少
追问:

公司不肯减少,但是让我可以分期支付。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50
可以要求适当减少的
追问:

公司不肯减少,但是让我分期支付作为让步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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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6 12:31
1、不需要支付,户口不能作为违约金设立条件。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52
不需要支付。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追问:

可是我的劳动合同中确实有培训条款和行业保密条款的。。。

回答:

没有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就无效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55
须支付
追问:

看来各位的回答都不一样啊,到底支不支付?为什么?

回复时间: 2013-12-16 16:21
违约金条款无效,你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即可
追问:

我已经提前提出辞职报告了,并且早已作完了工作交接,但是公司以我不交违约金为由拖着不给我办离职手续啊

回答:

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违约金条款无效,要求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拖办离职手续这段时间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3-12-18 12:23
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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