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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

 03-25 17:52  悬赏 10  发布者:zhuabi……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淮安 回答:(2)
您好,我和公司签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2010年3月10日到2013年3月9日第二份合同时2013年3月10日到2018年3月9日。我的第一份合同是在2013年3月9日终止吗?如果在第一份合同里存在的劳动薪酬有争议受仲裁时效限制吗
问题补充:
我的第二份合同时4月签字的现在还能来的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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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25日 18时55分
如果两份合同是连续的,没有中断,可以提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5 18:52
对于第一份合同薪酬有争议的应在 劳动解除后1年提出,故你仍可以提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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