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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新农村建设土地纠纷问题

 04-16 20:31  悬赏 20  发布者:yijia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2)
律师您好!我和老公结婚后,老公的户口迁到我家了。当时村里分给了我们地,我们又在村里买了宅基地准备建房子。等了几年我老公的户口又迁到广东了。我的还在老家,最近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土地和宅基地可以补不少钱,但是村长说,你老公户口迁走了,土地不能分给你啦。我的户口又没迁走,怎么没我的?另外,广东有严格规定,夫妻结婚必须满5年以上和单位接收才可以把我的户口迁过来,我们还差1年呢!没有我的地,合理吗?宅基地说也把我们的收走,合理吗?我去乡里户籍处问,对方说,这是你们村里的是,自行商量解决吧!我们不参与。怎么办!可以告吗?如何解决?急盼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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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17日 09时54分
您好!
不合理的。
应当给你安置补偿的。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问题,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很专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6 20:48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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