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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

广东-潮州 11-06 16:36  悬赏 20  发布者:yBQ5387 回答:(1)
父亲过世多年,本人(独身子)现已结婚,今母亲提出:将父亲的旧屋卖掉,将卖房所得的钱重新购买新房。但是要卖旧房,需我和奶奶签字同意将房子的所有权让到母亲名下,再由母亲卖出。请问:1、我和奶奶同意让出前应做些什么准备或可以提出什么相应的要求?2、新房子的房主写我的名字是否比较合理?因为如果新房的房主写母亲,然而现在母亲和另一男子交往甚密,假如她们结婚,那么会不会影响到我对房子的继承权?3、如果新房子的房主写我名字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我妻子享有它一半的财产所有权?4、就此事件,我应该如何同母亲协商好?有哪些问题点我必须注意,有什么我可以提前做好准备的?烦请律师抽空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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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6 17:21
房子最好能写你的名字,这样你就拥有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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