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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不通知劳动者停止缴纳社

重庆-江北 07-13 14:59  悬赏 0  发布者:快乐生活71…… 给我留言  回答:(4)
劳动者情况概述
1、2007年5月1日入职A公司,该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2007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总计签订两次劳动合同:
2010年1月与劳动者签订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第一份劳动合同
2012年1月1 日签订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第二份劳动合同
3、该公司在2007年5月1日至2010年2月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在2012年检查出腰椎间盘突出,严重影响工作后生活后,要求换岗,该公司一直不予理睬,并在未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停发劳动者工资, 于2014年4月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系数由原来的5920元调减至2659元,于2014年6月停止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
5、该公司至今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致使劳动者不能再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没有基本保障。
6、该公司在未告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停止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今未告知劳动者
7、该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四年未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为劳动者足额提供带薪年假。
8、2013年7月2日,该公司在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在重庆晨报上登报,限劳动者在见报一周之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对该公司的这一行为,第一、劳动者认为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劳动者没有看到报纸,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就会受到严重伤害;第二、劳动者在见报后于2013年7月9日下午与时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的李毅先生进行了谈话。李主任表示登报要求劳动者到公司的目的是想了解劳动者的想法和要求,并不是要劳动者回去办理任何手续。劳动者在表达对被申请人贸然登报的行为表示不理解,并要求该公司在重庆晨报上登报,澄清事实真像的同时,也表示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以前的岗位要求,希望换岗。李毅主任认真听取了劳动者的要求,并做了笔录。最后李毅主任要求劳动者在一周以内将劳动者的想法以邮件的方式提交给他,并于当场(2013年7月9日16点48分)将其邮箱告知申请人。劳动者于2013年7月15日下午将劳动者的想法以邮件形式提交给李毅主任邮箱。于2013年7月22日收到李毅主任的邮件已读确认回执。从此,A公司再没有就劳动者的工作问题与劳动者有过任何形式的联系沟通,而劳动者一直等待公司的安排至今无任何结果。合同不签、工资被停发、养老保险金被停止缴纳、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也不能另外找工作…该公司的这一系列作法给劳动者的精神上和物质上造成了严重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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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3 15:27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13 16:25
协商无果,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13 20:43
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的做法明显是针对员工有意的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7-14 17:23
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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