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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房东提前六天要求离开,合理否?

广东-深圳 11-29 16:30  悬赏 0  发布者:abc.99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本年5月租了一套房子,半年期合同,10月到期后双方没有提出续签。租金我是继续支付,没有落下的。我想明年一月不租了,给房东说了,此时已经提前一个多月了,房东不高兴,要求我要么签订涨价的房租合同,要么下月住满租金时候走人。如果下月住满租金走人离房东通知我此消息的时间是六天。
我认为我们虽然没有继续签约,但是存在事实上的合约关系——我支付房租他们接受了,所以,我和房东之间的各项事情处理还是需要按照合约和行业常规处理,也就是房东有什么租房情况的变化还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
请专家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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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29 17:08
1,可以住到满租金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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