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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中的一些问题

湖北-武汉 08-20 18:03  悬赏 25  发布者:maxxie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我想询问一下有关工资法的规定。我女朋友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做文职秘书,已经过了实习期,实习工资为1500,正式工资1800,其他待遇都有。但是据她所知,她的工资确是公司里最低的,同职位新来了一个男员工,与他工作一样,职位一样,工作很多都是我带他做。甚至仍处于实习期,工资就已经有2000。请问这个是否与工资法里的同工同酬相违背,是否可以维权。需要向什么部门申诉和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劳动合同已签订,但公司并未将合同给她。
问题补充:
不好意思,上面的“工作很多都是我带他做”应该是“工作很多都是我女朋友带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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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0 18:35
看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工资结构。同工同酬也不是绝对相同。
追问:

当时企业给的合同是一份空白合同,只有我女朋友单方签了字。合同现在也没有拿到,而且保险也仍未办理下来。这只能自认倒霉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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