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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辞职问题

 08-30 10:59  悬赏 0  发布者:zwei19……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1)
我是杭州师范大学在编教师,准备到调到重庆某高校,现主持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调动申请未获学校批准,现在向校人事处提出了辞职报告,学校以《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中“受聘人员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允许辞职”为由,不让我辞职。但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是允许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的。请问学校的做法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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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30日 11时16分
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追问:

您好,请问申请人事争议仲裁我的胜算大么?个人觉得《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只是地方性法规,法律效力没有劳动法和行政法规大吧~

回答:

辞职也是劳动者的权力,委托律师积极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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