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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陕西-西安 09-03 22:43  悬赏 0  发布者:非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与2013年12月5日在某工地上班时不慎从架上跌落,当时未曾报警。工头把我送望医院,经检查双脚跟骨粉碎型骨折。医疗费工头出的,出院后工地  工头未曾出面。找工头协商好多次未成。没办法我提起上诉,和工地未有劳动合同。现在就办列个劳动关系,后面还有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以及赔偿问题等。时间太长,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又面临二次手术,我的生活真的过不下去,工地  工头又不给我一分钱。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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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4 07:55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追问:

劳动关系已经仲裁,接下来我的律师说:办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但是我面临二次手术,医疗费我无法承担。生活面临崩溃,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4-09-03 22:4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9-04 08:11
如果你自己行动不便,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仲裁,伤残鉴定这些程序。
追问:

现在劳动关系已经仲裁,后面的程序也在进行。但是我现在的生活真的过不下去,医院让做二次手术,医疗费我无法承担。工头 工地又不出面

回答:

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起先于执行的申请。

回复时间: 2014-09-04 08:38
属于工伤,工头不露面的,自己也可以先做相关鉴定,回头向工头主张赔偿。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以下证据也能证明劳动关系: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回复时间: 2014-09-04 15:00
您好,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和妻子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和妻子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和妻子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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