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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问题要问、

陕西 12-06 01:43  悬赏 0  发布者:周大成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2008年的冬季拿了高利贷,一直到现在没有还,可我把车押着那里,已经两年了,我想把车偷回来,那样叫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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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6 07:18
犯法。
回复时间: 2010-12-06 08:3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你把车偷回,你将涉嫌盗窃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3,高利贷属违法行为,法律只支持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认可。
    4,切记:不敢做傻事,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0-12-06 09:29
什么事呀,糊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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