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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8月18号入职,面试时公司承诺试用期1个月,可是到9月17号人事找谈话,以公司生意不景气为由,

广西-南宁 09-26 16:44  悬赏 25  发布者:qin81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2007年毕业的历届生,至今工作已经有六年多了,现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我8月18号入职,入职时公司承诺试用期一个月,每个月20号前发上个月的工资,可是9月17号,公司人事找谈话,以公司生意不景气为由,延长我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不仅如此,公司到现在都还没发8月份的工资,找领导协商,他们都在拖延不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帮助我?我的底薪是2000块钱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加任何补贴,试用期后还有各种补贴当时说是2900左右,如果申请仲裁,让公司对我进行赔偿,公司要怎么赔偿我?赔偿多少钱?
问题补充:
要纠正一个是,用人单位说我的基本工资是2500元,试用期拿到基本工资的80%,所以试用期拿到2000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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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6 16:50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作时间的补偿的
追问:

还未签合同的的呢?

回复时间: 2014-09-26 16:49
你好,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你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以前入职说试用期一个月,准备到一个月时人事找谈话说公司生意不景气延长到三个月,按公司的意思,我是还没有过试用期,那是如何赔偿呢?

回答: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可以要求公司按正式员工的工资补足额外两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9-26 16:54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还未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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