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本人有一份劳动合同请专家帮着看看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合同的七条保证条款是否属于不平等条约?

 03-28 11:53  悬赏 30  发布者:zh假行僧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7)
劳动合同 

甲方: 某某文化美术培训中心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经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2009 年 4月 1日至 2011年 4月1 日止。 
二、岗位 
甲方聘任乙方为美术教学主管,负责美术高考培训和少儿美术培训。 
三、薪金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支付与乙方岗位相配的薪金。双方约定:若全年美术教学活动(含学生住宿费)纯利润的30%不足叁万元时,甲方按1月—6月两千元/月和7月—12月三千元/月 标准发放薪金(全年共计叁万元);若纯利润的30%超过叁万元时,则甲方按纯利润的30%支付乙方薪金,已发放的薪金计入乙方薪金总额当中。
四、甲方的责、权、利。 
1、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条件; 
2、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25日发放工资; 
3、为乙方提供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4、为乙方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 
5、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对于乙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教学进度及质量及管理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进行处罚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乙方的责、权、利 
1、具有为甲方诚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单位声誉及正当利益; 
4、享有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单位的权利和就业保障权利。 
6、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可条款。 
7、拥有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承担自身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工作较大问题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六、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有机会了解、熟悉甲方单位整个管理规章体系。乙方除有异议保留外,将视作无条件认可管理规章体系,双方都有按规章执行和保障的义务。 
七、保证条款。 
乙方保证劳动合同解除后一年内不从事同现有工作岗位所从事工作性质一致的工作。承担遵守规章和保守单位专有技术、秘密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八、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单位劳动纪律规章;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单位无法履行。 
此时甲方须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甲方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确需裁员的,须提前30日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如甲方在 个月重新录用人员,乙方有优先权。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如为女职工时,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乙方在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劳动安全、工作条件不合国家规定,损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5、乙方因参军、升学或经批准出国定居的; 
6、属正常工作调动的; 
7、乙方有正当理由,确定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30日向甲方作书面通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违反劳动合同或自行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变更。 
1、在执行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 
3、双方协商不成的,本合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如因需要续聘,甲方应提前1个月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二、调解和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解决;调解无效,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确认本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双方应继续履行有效部分。 
3、未列入本合同内容的其他事项,均按企业规章制度办理。 
4、凡本劳动合同或相关企业规章制度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相抵触的,依国家法律办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有限单位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28日 12时07分
禁止竞业竞争可以约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28 12:00
禁止竞业竞争可以约定,但单位应付费,不付费可以不履行。
回复时间: 2009-03-28 13:14
不履行。  
 
  
回复时间: 2009-03-28 13:3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3-28 13:57
禁止竞业竞争可以约定,但单位应付费,不付费可以不履行。 
回复时间: 2009-03-28 16:30

 1、没有约定办理劳动保险。2、第五条第7项不合法,乙方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3、第七条没有约定保密补偿违法。4、甲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乙方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回复时间: 2009-03-28 17:46
第七条属于禁止同业竞争条款,法律保护,但用人单位需在此期间内支付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60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7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07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702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