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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工资纠纷

北京-东城区 12-24 16:16  悬赏 0  发布者:xiaola……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公司司机 2010年8月19日上班 2010年12月20日提出辞职公司予以批准。由工资问题提出非理要求 辞职至今不归还公司金杯车一辆 车内有公司货品5000元左右 
   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解决 找哪个执法机关 要回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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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4 16:23
可以追究其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0-12-24 16:25
找劳动部门处理,如果侵占的车和货品比实际工资差额非常大,也可以去报案,对方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回复时间: 2010-12-24 16:31
可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该员工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交接。本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务外包业务,针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及人事管理等方面规避风险,详情可登陆网站www.9dlaw.com,汤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5711062148
回复时间: 2010-12-24 16:47
您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其不归还车和货品的行为涉嫌侵占罪。
回复时间: 2010-12-24 17:23
报警,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你们之间的工资问题应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而员工不得非法占有公司财务拒不归还,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回复时间: 2010-12-24 18:17
涉嫌侵占罪,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0-12-25 12:02
他不还,直接起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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